ISO14000体系

监测工作如何全面实施ISO14000标准

监测工作要全面实施ISO14000标准,通过审核机构认证,主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准备阶段环境监测站站长是环境监测站的最高管理者,全面负责监测站的管理工作,因此,监测站站长应根据监测站自身的规模、性质、特点和环境影响的实际情况对环境监测站实施iso14000标准作出决策。监测站站长应任命环境管理者代表,其职责是建立、实施、维护环境管理体系,并向监测站站长汇报体系运行情况,为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建立组织机构,确保环境因素管理过程及体系运行中职责分明;提供人、财、物资源及所需的技术等,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与保持所需的资源。

2.人员培训人员培训应包括ISO14000标准的培训、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及初始环境评审方法的培训等。使监测站上至站长,下至员工,都认识到实施ISO14000标准的意义,掌握国家、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制订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与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了解初始环境评审方法。

3.初始环境评审识别环境因素,评价重要环境因素是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因此,监测站要根据监测工作特点考虑到三种状态、三种时态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确定监测站的环境因素,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并及时更新有关信息。进一步明确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以及标准、行为规范、相关方的要求等,规范监测站的环境管理行为。评价现有管理制度与ISO14000标准的异同,找出差距,如质控质保措施、节能降耗措施、废物的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污染预防、应急准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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