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AS18000体系

OHSAS18001体系认证中危险源分类

1、安全科学理论对危险源的分类  

这种分类主要是概念性的。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按安全科学理论把危险源分为两大类。  

(1)两类危险源  

a、第一类危险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  

为了防止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必须采取措施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危险源。  

b、第二类危险源。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轮危险源。  

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和环境因素(环境因素引起物的故障和人的失误)。a)物的故障是指机械设备、装置、元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的功能的现象。从安全功能的角度,物的不安全状态也是物的故障。物的故障可能是固有的,由于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维修、使用不当,或磨损、腐蚀、老化等原因造成的。b)人的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被要求的标准,即没有完成规定功能的现象。人的不安全行为也属于人的失误。人的失误会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系统故障,使屏蔽功能被破坏或失效,从而导致事故发生。c)人和物存在的环境,即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噪音、振动、照明或通风换气等方面的问题,会促使人的失误或物的故障发生。  

(2)两类危险源的关系  

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  

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危险源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辨识第二类危险源。  

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认为: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伤亡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  

2、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对危险源的分类  

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是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危害因素)对危险源进行分类:  

(1)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设备、设施缺陷;  

防护缺陷;  

电危害;  

噪声危害;  

振动危害;  

电磁危害;  

运动物危害;  

明火;  

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  

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  

粉尘与气溶胶;  

作业环境不良;  

信号缺陷;  

标志缺陷;  

其他。  

(2)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易燃、易爆性物质;  

自燃性物质;  

有毒物质;  

腐蚀性物质;  

其他;  

(3)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致病微生物;  

传染病媒介物;  

致害动物;  

致害植物;  

其他。  

(4)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  

负荷超限:体力、听力、视力、其他负荷超限;  

健康状况异常;  

心理异常: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他;  

辨识功能缺陷:感知延迟、辨识错误、其他;  

其他。  

(5)行为性危害因素  

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他;  

操作失误:误动作、违章作业、其他;  

监护失误;  

其他。  

(6)其他。  

3、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对危险源的分类  

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将危险源分为16类:  

(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意外坠落;  

(10)坍塌;  

(11)放炮;  

(12)火药爆炸;  

(13)化学性爆炸;  

(14)物理性爆炸;  

(15)中毒和窒息;  

(16)其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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